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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无抵押贷款?别信
市民小心个人信息泄露
市民王女士接到一个诈骗电话被骗了11.8万元,骗子之所以有她的个人信息,是因为她轻信微信上别人发送的办理无抵押贷款信息,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一家车行,车行老板将客户的信息卖给了不法分子。近日,法官提醒,市民看到微信等社交软件上发布的此类信息,一定要懂得甄别,不要贸然给对方透露个人信息。
易某在云南蒙自市经营一家公司,从事汽车贷款业务。2017年4月,易某结识李某后,明知李某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还向其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为了搜集信息,易某招揽业务员曹某生、袁某等人在微信等社交软件发布办理无抵押贷款消息,以帮助客户办理小额无抵押贷款的名义,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电话卡,并前往3家不同银行办理银行卡,银行卡绑定了手机号,每张银行卡都开通U盾网银。他们以帮客户包装银行流水清单为由,收集客户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U盾网银及密码等个人信息,再由易某将客户银行卡等信息卖给李某。
3个月后,市民王女士接到一个诈骗电话,称其在上海办理一张电话卡用来发送垃圾信息,涉及洗钱案件,上海洋山公安局的民警将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其实,这就是王女士通过易某等人办理所谓无抵押贷款后,骗子利用她的个人信息诈骗,王女士两次共被骗11.8万元。其中诈骗款5万元进入杜某的账户。易某安排曹某生、袁某从杜某的银行卡中帮忙转账39900元,并带回1万元现金给易某后进行分赃。
近日,美兰区法院披露,易某因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8000元。袁某、曹某生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获刑1年8个月、1年6个月,并分别处罚金5000元。法官提醒,市民看到微信平台上发布的办理无抵押贷款等信息后,不要贸然提供个人信息,尤其是身份证、银行卡账号、密码等一定要妥善保存,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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