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琼全国政协委员陈马林建议:对标全球 降低企业税负
住琼全国政协委员陈马林建议,在符合国内财税改革方向和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的前提下,在海南试点促进贸易的企业税负改革,实施税收优惠制度,降低企业税负,促进各类贸易相关业态向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集聚。
“免税减税是国际上自贸区的通行做法。”陈马林认为,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行财税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陈马林介绍,国外自贸区普遍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新加坡等著名自贸区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在15%至17%左右。设在沿海国家的自贸区、自由港,出于促进进出口贸易的需要,关税基本上都呈现趋零化的趋势,甚至实行“零关税”政策。此外,国外自贸区税收优惠方式多元化,除直接减税、免税外,为防范因“税收洼地”出现的避税、套利等风险,降低企业税负的方式逐步间接化。税收饶让、加速折旧、税收豁免、税额扣除、投资抵免、亏损弥补等操作方式在实践中被频繁应用。目前,海南税收优惠有限,税收政策的功能未充分发挥出来。
对标全球,降低企业税负,提升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竞争力,陈马林提出四条建议:一是按照贸易对等原则,试点促进贸易自由、货物进出自由的关税优惠,推进关税趋零化,以降低企业关税税负。二是给予注册和生产经营在海南省的制造、加工、贸易、航运、仓储、物流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促进各类贸易相关业态向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集聚。三是对注册和生产经营在海南省的仓储、物流等服务企业所从事的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四是对注册和经营在海南省的企业员工和投资人,在自贸区内取得的收入、分红,给予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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