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降解”和“不可降解”如何区分
5日下午,记者在龙华区南沙路一家连锁超市看到,收银台服务员根据顾客要求将买到的商品有序装进塑料袋里,很少有市民自己拎菜篮子来买东西的。超市总服务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在海口30多间连锁店严格遵守规定,统一用这种塑料袋,是可降解塑料制品。执行有好多年了,有偿提供给顾客使用,价钱不等,有两毛、三毛、四毛一个的。”
坡博农贸市场副食店店主张女士说,自限塑后,店里一直按市场管理规定使用环保袋,上面有醒目标示“环保降解购物袋”字样,生产厂家在广东深圳。“顾客用得安全放心我们也舒心,不用因袋子存在隐患引发矛盾而担惊受怕。禁塑令来后,我们会更加谨慎,一定严格按照市场管理统一用袋。”
海口超市收银处准备有收费塑料袋。本报记者 李天平 摄
既然存在“可降解”和“不可降解”之分,我们作为普通市民如何区分呢?市生态环保局总工程师宋延巍介绍,目前主要以《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试行)》为主。
金盘路边一家超市为市民提供塑料袋装水果。本报记者 李天平 摄
“省里分批出目录,类似于我们当时的合格电动车目录一样。目前,目录还在制定过程中。”宋延巍说,可生物降解的塑料袋代替不可降解的塑料袋,或者是使用纸质包装物。
“按照相关计划,我们今年3月底前制定并上报《海口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成立禁塑领导小组,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根据全省禁塑工作部署,落实做好我市禁塑各项工作。”宋延巍介绍,从4月份至年底,按照全省禁塑工作安排部署,配合开展修订完善地方性法规、制定禁塑制品名录、制定产业化政策、配合省级部门做好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检测认证工作;6月份至年底,加强舆论宣传教育、绿色生活方式教育、低碳生活方式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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