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行动现场。(海口交警供图)
海口网3月8日消息(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李盛兰 记者傅巍)3月7日晚至8日凌晨,海口公安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酒驾、车辆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当晚共计查处酒驾6起,其中醉酒3起,酒后3起。目前,三名醉酒驾驶人均已被刑事拘留。
3月7日22时许,当事人许某俊(男,39岁)在高登东街某饭店用餐饮酒完毕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琼C47123小轿车回家。当车辆行驶至兴丹路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查获。经依法对其进行抽血检验鉴定结果显示,许某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3月8日0时许,执勤交警在华海路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车牌号为琼A338J7黑色福特牌小型轿车的驾驶人刘某(男,28岁)满身酒气,有酒驾嫌疑。经依法对其进行抽血检验鉴定结果显示,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3月7日晚,当事人石某国(男,41岁)与朋友聚餐饮酒后,先后到某KTV、某夜宵店连续饮酒。至3月8日4时许,石某国驾驶车牌号为琼DS5777小轿车返家途中因饮酒犯困,将车停在路边并在驾驶室内睡着。被路过群众发现后报警,执勤交警立即到场调查,并依法对其进行抽血检验鉴定,结果显示石某国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已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300余起。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不要心存侥幸,切莫一时贪杯酒驾,造成无法挽回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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