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曝光了重庆市部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为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国家药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相关报道见A4版)
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是药物的专家,同时是解答市民大众有关药物问题的最适当人选。顾名思义,药师是必须具有相应技术门槛和行业道德的,肩负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基本职责。
然而,药师“挂证”已然乱象纷呈,药店租用执业药师证开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已是公开的行业秘密,且在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其中原因很简单,一是执业药师供不应求,据调查我国现有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总计45万家左右,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注册于药房的执业药师仅有35万余人,远不能满足数量要求。二是药店出于成本考虑,也不愿聘请全职执业药师,毕竟“租证”的价格远远低于一个全职执业药师的月薪。如此一来,执业药师、药店各自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不谋而合、各取所需,药师“挂证”的产业链悄然出现。
药师“挂证”,人不在岗,对于公众用药安全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老百姓得了病或感觉不适,需不需要吃药、吃什么药都要靠执业药师把关,以便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的药事服务,这是我国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目标。但很多药店只见证件不见人,使得老百姓根本得不到真正的药品知识普及和专业服务,反而还让一些销售员“滥竽充数”,以假乱真地胡乱兜售高价药品,执业药师的“缺岗”导致患者残疾、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经常性推荐阿莫西林、头孢等药品,导致细菌耐药,更加剧了抗生素的滥用,严重危害公共健康。
药师“挂证”也有违职业道德与行业法规。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都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
同时,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特别强调,“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可见,一些人将药师证空挂于药店,甚至为了“挂证”而考证,实在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利欲驱使下将职业伦理与民众健康抛诸脑后。
药师“挂证”泛滥,监管不能空悬。医疗行为关乎公共利益,不能有丝毫马虎,即便是小小的感冒药有时也能吃死人。目前国家药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此乃加大监管,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务实之举。但也要注意,药师“挂证”已成痼疾,整治行动重在持之以恒,建立长效机制。
政府部门一方面要强化监管,利用大数据建立执业药师“挂证”黑名单,健全证件管理,坚决遏制“影子药师”的不正之风;另一方面也要加快药师人才培养,满足医师岗位要求。此外,那些取得法定资格的执业药师,也要遵循法规要求和职业规范,切莫见钱眼开,忘却职责而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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