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3月21日电(记者张博文、郭强)陕西省近日出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对缓建、缩建、停建和不建配套幼儿园的在建城镇小区将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陕西将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分类摸底排查,针对规划、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分别填写摸底清单、建立台账,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制订治理方案,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开展分类治理。
对缓建、缩建、停建和不建配套幼儿园的在建城镇小区,严格对标整改,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规划城镇小区要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单个居住小区不够配建标准但连片居住区密集度高、人口密度大的区域,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学前教育整体规划布局,统筹补建规模相适应的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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