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日消息(记者钟圆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动深化改革创新措施在自贸区落地生效,海南省住建厅近日发出通知,计划在全省放开建设工程设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放宽有关建筑业企业承揽业务范围限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废止<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令第44号)有关规定,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取消外籍技术人员的比例要求;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取消对投资者工程设计业绩的要求。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港澳台资建筑业企业在海南承揽工程的,不再执行《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关于工程承包范围的限制性规定。
海南省住建厅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在招标投标、市场准入等环节落实改革创新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改革创新取得实质性成效,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和建议意见可及时反馈至海南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