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扶贫办就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存在问题整改开展集体约谈
我省清理撤销30家扶贫龙头企业资格
4月9日下午,省扶贫办召开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存在问题整改集体约谈会议。会上透露,目前我省已经清理撤销30家扶贫龙头企业资格。针对现存的72家扶贫龙头企业,省扶贫办要求各市县对照新修订的《海南省扶贫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自查自纠,下一步,第三方审计机构将对市县扶贫办整改情况进行审计。
省扶贫办主任孟励表示,这是省扶贫办首次对市县扶贫办负责人启动正式约谈,主要针对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方面存在把关不严等问题要求整改。今年是我省基本实现脱贫攻坚任务的决战之年,也是作风建设年。约谈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推动问题的整改,今后约谈工作将成为常态化。下一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核查,把真正能发挥作用的龙头企业留住,让优惠政策精准惠及助力脱贫攻坚的企业。
被约谈的三亚市、儋州市、昌江黎族自治县扶贫办负责人均表示,今后将压实责任、强化作风、落实整改,对扶贫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对现存扶贫龙头企业严格监督管理,增强其辐射带动贫困户的能力,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据悉,日前新修订印发的《办法》要求,扶贫龙头企业应该在企业带动辐射能力、组织形式、企业规模、企业经济效益、企业信用、企业产品等方面符合相关条件,尤其是企业与带动贫困户之间要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务用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确定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入股或合股经营等书面协议形式,明确企业与贫困户的权利义务,使贫困户如期脱贫。企业应该在脱贫攻坚期间带动贫困户累计100户(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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