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目前我市农村地区103个小微水体的责任人已全部落实,标志着海口在全省率先完成小微水体河湖长制全覆盖。这是我市农村水环境管护迈出的第一步,将有效破解“路上垃圾扫沟里,沟里清淤倒路上”难题。
据统计,我市农村地区共有103个中小河湖,包括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下的湖泊,以及各区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农村沟渠、山塘等小微水体。一直以来,散布在田间路边、房前屋后的沟、渠、坑、塘等小微水体,与老百姓接触最密切,同时也是污染最严重、感观最差的水体。
“加强农村河湖管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打通河湖长制的最后一公里。”海口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蔡钻荣表示,我市始终坚持河、湖、库、沟、渠、坑、塘“一盘棋”和流域治理、系统治理思路,不断向小微水体延伸、拓展和推进,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基础上,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体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日常管护,通过安排各镇、村负责人分别担任小微水体的渠长、塘长,从组织、机制上确保工作落实。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加强农村河湖管理,今年1月我市出台了《海口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河湖管理的通知》,通过实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加强农村河湖管理。《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我市农村河湖“脏乱差”面貌明显改善;2022年年底前,农村河湖管理长效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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