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14日消息(记者黄晖)近日,海口龙华区食安委发布通知,通知指出,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城镇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及公共厕所25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通知明确,根据《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城镇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及公共厕所25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龙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突出学生放学前后这一重点时段(10时30分-12时30分、16时30分-18时30分),以学校周边200米范围这一重点区域,加大对流动食品摊贩的查处取缔力度,形成长效日常监管执法机制,避免时紧时松、运动式执法模式。
此外,区教育局要加大宣教力度,创新宣教手段,加强对学生和家长食品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区食药监局要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对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和消费量大的食品,要重点抽样检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样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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