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药店门口的“香烟”字样着实醒目。张熙宇 摄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海口部分药店存在“既卖药品又卖香烟”的现象,引发市民关注。对此,记者对我市部分药店展开走访调查。
“药店本身是卖治病救人的药品,现又卖有害健康的香烟。”市民刘先生说,每次路过小区门口的药店时都会醒目看到药店门口挂着“香烟”二字,心理上确实有些矛盾。连日来,记者随机走访了海甸五西路、龙华路、金盘路等多条街道的临街铺面发现,部分药店在售卖药品的同时,的确在售卖香烟及其它生活日用品,有的药店甚至把香烟等广告字样明显标注在店面招牌的明显位置“。近年来不少民营药房都开始干起了副业,什么大米、油、洗漱用品也都有了,现在居然连香烟也卖,真是挺‘幽默’的。”市民何女士对此表示诧异。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询问了一家位于海甸岛售卖香烟的某药品连锁超市负责人,对方表示药店所售卖的香烟是合法合规的“。我们店里有海口市烟草专卖局批准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药店负责人边指着挂在墙上的许可证边向记者解释道,之所以售卖香烟,是因为周边有不少居民有购买香烟的需求,店家只是为居民们提供个方便。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药店不能经营别类产品,且烟草许可证是市烟草专卖局发的,既然药店能取得经营许可证,那么从程序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但市民反映的“药品与香烟”的矛盾点,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情感上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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