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4日消息(记者钟圆圆)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计划在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方案》提出,本次专项治理范围为全省各市县城区和镇区住宅小区,具体分两类同时进行治理:
(一)规划居住人数达到5000人及以上规模的大型城镇小区。按照规划居住人数达到5000人应配建一所6个班规模的幼儿园,规划居住人数达到9000人应配建一所9个班规模的幼儿园,规划居住人数达到12000人应配建一所12个班规模的幼儿园的标准进行排查治理。
(二)除去居住人数达到5000人及以上规模城镇小区之外的其他城镇居民住宅区域。在满足城镇幼儿园服务半径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片,分成若干个区域,按照上述第(一)条标准测算应配建的幼儿园数量,合理布局,积极开展排查治理。
海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将适时对各市县摸底排查、治理整改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关键环节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市县进行约谈和通报,对渎职失职的行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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