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王刚为首涉恶犯罪团伙非法拘禁他人 已有8名成员被抓
2018年6月19日17时许,报警人杨某某报警称:其弟杨某于2018年6月19日10时许至17时许被追债人非法拘禁在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西路维也纳酒店避风阁303包厢内,期间被人实施殴打、恐吓等。为此,侦查员从该案入手对以秀英区王刚为首的犯罪团伙进行调查取证。
2018年6月19日,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王刚、王辉、文超刚后,迅速对三人进行审讯调查,提取扣押手机内的犯罪资料。经查,犯罪嫌疑人以非法拘禁的手段威胁、殴打被害人杨某迫使其还债,同年6月20日,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依法对三人执行刑事拘留。现已查明,该团伙系王刚为首的有组织性的犯罪团伙,该组织成员固定,并多次以利用非法拘禁等违法手段实施多起违反犯罪活动。
据介绍,自2017年起,该团伙盘踞在海口市,并在海口市秀英区金鼎路金华苑B栋14E房租用活动场地,王刚假借“海南雄鹰讨债公司”之名纠集王辉、文超刚、杨标、王灿、雷灿宇、何耿吉、徐月坤、李雪桂等人进行非法讨债活动,组织成员固定、分工明确,并建立微信群发布信息及工作指令。该组织四处传播“全国合法讨债找人”的广告,待客户取得联系后发送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金鼎路金华苑B栋14E房的固定活动地点给客户并在此签订协议(合同约定收取讨得债款30%费用)。签订协议后,王刚通过微信群命令组织成员对借款人身份、车辆、住址等信息进行查询收集,并对借款人进行蹲守跟踪。找到借款人后王刚组织成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对借款人实施非法拘禁,强迫借款人快速还钱。讨债成功后王刚获得报酬的50%,剩余报酬的50%款项由王刚发放于组织成员。该组织以王刚为首,组织成员固定,多次共同故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悉,现已知涉及刑事案件3宗,破刑事案件3宗;该团伙成员共13人,目前抓获8人,现3名团伙成员刑拘在逃,其余2名团伙成员负案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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