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印发了《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9-2030)》(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至2030年我省充电桩累计要达到94万个,打造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海南模式”。
《规划》强调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根本目的,以促进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出发点,以提升充电保障能力为行动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南北两极、环岛互联、多点分布”思路,推进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为清洁能源汽车用户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充电服务,建设海南全岛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根据《规划》,我省将以构建覆盖海南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促进各类型新能源汽车发展应用为目标,桩站先行、适当超前推进海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至2030年充电桩累计达到94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要达到16.6万个,公共充换电站要达到627座。
《规划》要求从电动汽车发展全局的高度,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做好整体规划;并按照“美丽先行、标准先行、桩站先行”的建设原则,超前建设,站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同时,着眼于电动汽车未来发展,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充电需求,按照“充电为主、换电为辅”的原则,海南分为三类区域,调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遵循“市场主导、快慢互济”的技术导向,加大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整合力度,打造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海南模式”。
此外,我省还将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和微网充电基础设施综合利用项目,在公共停车场、商业、公建配套停车场等推进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保障燃气、光伏以及水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就地消纳利用,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充电基础设施的应用比例。
我省还将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为技术依托,实现“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完善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便捷服务,引导用户有序充电,实现车-桩交流互动,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
一、本专项规划期限为2019-2030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应用提升阶段:2019-2020年;
普及应用阶段:2021-2025年;
全域覆盖阶段:2026-2030年。
二、我省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2018年,海南电动汽车增加约0.8万辆,电动汽车保有量达2.3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比例达到1.8%。
截至2018年底,海南累计建成充电桩4602个,其中公共充电桩3502个,占比76.1%。充电桩主要分布在海口和三亚,分别建成充电桩2223个和1143个,分别占海南充电桩总数的48%和25%。目前,海南电动汽车与充电桩配建比例接近5:1,电动汽车与公共充电桩配建比例小于7:1,超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中提出的10:1的公共充电桩发展目标。截至2018年底,海南累计建设换电站4座,环岛高速公路和中线高速公路建成16座快充站并投入商业运行,均距约53公里,环岛出行构架初步形成。
问题与挑战
1、建设资金来源单一。
2、建设实施难度较大。
3、私人充电桩建设偏慢。
4、商业模式不成熟。
5、配套政策不完善。
三、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需求预测
预计到2030年海南电动汽车累计推广应用约100万辆。
(一)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原则
1.分区域配置原则
将海南划分为三类区域推广充电基础设施:
I类为重点发展区域,包括海口、三亚、儋州、洋浦、琼海4市1区,作为海南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率先垂范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
II类为优先发展区域,包括文昌、万宁、陵水、东方、澄迈5个市县,将继续保持旅游的热度,并将发展成为生态宜居的重点区域;
III类为积极促进区域,包括五指山、乐东等9个中西部市县,促进生态核心区电动汽车的发展。
2.分车型配置原则
私家车、出租车、分时租赁车按照车桩比1:1建设,公务车、公交车、城际客运、通勤车、物流车、环卫车等其它领域按照车桩比2:1建设。
3.分场所配置原则
(1)居民小区。新建住宅小区将严格推行配建停车场指标,至2020年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接口条件,规划至2030年实现私人乘用电动车“一车一桩”的目标。建立充电车位以慢充为主、分时共享机制,为充电创造条件。
(2)单位内部停车场。切实起到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示范作用,按不低于25%的比例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向社会公众错峰开放。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
(3)公共停车场。在机场、码头、汽车站、高铁站等交通枢纽和驻车换乘(P+R)停车场以及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宾馆酒店、医院、大型商场、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与城市智慧灯杆(“杆桩一体”)和路边停车泊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所,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路边停车位、旅游景点等城市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城市公共充换电站或分散公共充电桩,满足临时补电需要。
(4)公路沿线。高速公路按每对服务区配套建设2座公共充换电站。环岛旅游公路依托规划的环岛滨海驿站建设40个公共充换电站。2019-2030年,国道、省道、县道配置充换电站服务半径呈逐步缩减趋势,以满足电动汽车的用电需求。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共快充设施。
(5)生态功能区。在省内国家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和省级森林公园以及4A以上景区等旅游度假目的地,利用景区停车场合理配建公共充换电站,并纳入所在地区整体规划。
(6)公交、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根据运营需求和电动汽车推广目标配建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快充桩,部分可采用换电模式。
4、投资规模
综合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投资,2019-2020年投资规模31.5亿元,2021-2025年增加投资规模96.2亿元,2026-2030年增加投资规模127.5亿元,2019-2030年累计投资规模为255.1亿元。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要求。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系统推进、适度超前。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综合利用、环境友好。
桩网物联、智慧管理。
(三)发展目标
1、充电桩规模。2019-2020年海南新建充电桩6.5万个,至2020年累计达到7.0万个;2021-2025年海南新建充电桩26.7万个,至2025年累计达到33.7万个;2026-2030年海南新建充电桩60.3万个,至2030年累计达到94.0万个。
2、公共充电桩规模。2019-2020年海南新建公共充电桩0.8万个,至2020年累计达到1.1万个;2021-2025年海南新建公共充电桩5.1万个,至2025年累计达到6.2万个;2026-2030年海南新建公共充电桩10.4万个,至2030年累计达到16.6万个。
3、公共充换电站规模。至2020年海南公共充换电站累计达到160座;2021-2025年新建公共充换电站270座,至2025年累计达到430座;2026-2030年新建公共充换电站197座,至2030年累计达到627座。
四、重点任务
(一) 优化充电设施体系
1.全面覆盖,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充电共享,推进单位与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3.合理布局,加快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
4.互联互通,实现全岛绿色出行无缝衔接。
(二)完善智能服务平台
1.完善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2.构建智慧能源安全体系。
3.积极拓展丰富充电服务。
(三)强化电网供电保障
1.提升供电能力。
2.做好配套服务。
3.提高保障效率。
(四)统一标准规范建设
(五)探索新型商业模式
1.强化金融支撑。
2.创新商业模式。
3.创建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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