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5月6日电(记者徐海涛)“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有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主动交代问题态度坦诚,可以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较轻的,可以免予党纪政务处理。”记者获悉,自今年4月12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公告以来,到目前安徽已有19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投案。
“为了一己私利,做出了对不起组织的事情,我深感痛悔。”近日,在“打伞破网”的凌厉攻势和政策感召下,安徽省凤阳县淮河河道管理局原局长姚登峰向县纪委监委投案自首。
经查,姚登峰近两年来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吴某等人盗采河砂充当“保护伞”,对吴某等人的行为不但不查处,还通风报信,致使管辖范围内的淮河河砂被大量盗采。姚登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生活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已于近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某派出所民警李某、某派出所民警汪某先后向当地纪委监委投案;枞阳县党员干部李某因与一起黑恶犯罪案件有关联,主动交代违纪问题,自愿接受组织调查处理;合肥市某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赵某主动投案,交代其在审理一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案件中,与被告人存在交往等情况。
据了解,近期安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掀起“打伞破网”凌厉攻势,对20余起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6个月来,已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关系网”及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1067件1253人,立案处理764件916人,涉及市厅级领导干部2人,县处级领导干部24人,乡科级及其他人员8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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