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7日消息(通讯员毛雨佳 吉冬慎 记者伍凤妹)7日,海口龙华区人民法院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据了解,龙华区法院已依法审结了陈某男等涉黑涉恶势力案件6件25人,罪行涉及破坏生产经营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
典型案例一:故意伤害 无故持械殴打他人
今年1月16日,龙华区人民法院在本院公开宣判恶势力团伙成员林某杨等六人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林某杨等六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龙华区龙桥镇一带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林某杨、陈某人为首要分子,郑某兴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持械无故多次伤害他人、损毁财物,严重扰乱他人生产、生活和经营,破坏当地的社会秩序,被龙华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
典型案例二:肆意妄为 逞强斗狠伤害多人
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初,被告人邓某城等四人多次在龙华区龙泉镇、龙桥镇一带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渐形成了以邓某城、吴某杰为首要分子,冼某亮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随意殴打他人,肆意妄为,任意损毁财物,寻衅滋事8起,致7人轻伤,1人轻微伤,龙华区法院对该四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至四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该案因被告人涉及未成年人,故不公开开庭审理。
典型案例三:为非作恶 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陈某男等四被告人经常纠集一起,以暴力手段,在龙华区城西镇头铺村和金盘夜市一带,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多次损毁他人财物,致人伤残。龙华区法院依法分别判处该四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附带民事赔偿共计13137元。
典型案列四之(一):村民小组副组长带头要挟开发商承揽工程
被告人邓某彬系龙华区龙桥镇昌荣村民小组副组长,2012年11月1日,昌荣村民小组与恒运达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约定共同开发昌荣村的土地,项目名称为昌荣星城。2017年11月期间,得知昌荣星城项目进行了报建,邓某彬多次找到昌荣村村长邓某习和恒运达公司负责人,表示要承揽昌荣星城项目工程。承揽工程之事没有进展后,邓某彬等六人便采用暴力、恐吓手段,多次到施工现场吵闹、在工地门口及路上阻拦等方式阻扰项目正常施工。今年4月29日,龙华区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该六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2824元。
典型案列四之(二):建微信群煽动村民堵塞道路 阻扰项目施工
昌荣星城项目开工后,被告人邓某鑫创建了名为“守护家园抗击土匪”的微信群,并担任群主。邓某鑫等四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为以昌荣村民小组与恒运达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存在纠纷、项目不合法为借口,组织、煽动部分昌荣村村民阻扰施工,部分昌荣村村民在煽动下多次聚集到工地,以辱骂、威胁、恐吓施工工人,堵塞施工道路、拦截车辆的方式阻挠施工,多次迫使该项目停工。今年4月29日,龙华区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该四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到三年不等的刑罚,并没收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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