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9日消息(记者伍凤妹)5月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女乘客陈某荣掌掴海口30路公交车司机一案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美兰区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荣有期徒刑4年。
女乘客掌掴海口30路公交车司机。(视频截图)
庭审现场。美兰法院供图
此前报道
2018年12月27日,海口公交集团30路公交车司机符传明在营运过程中突然遭到一名女性乘客掌掴,所幸当时车速较慢,符传明紧急制动将车辆停稳,车上乘客无人受伤。据了解,该乘客因质疑司机分段收费贵了一元钱,在争执过程中动手打正在驾车的司机。详细>>>
2019年1月9日,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对2018年12月27日涉嫌殴打30路公交车司机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女,1989年生,海南屯昌人)逮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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