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记者白阳)想通过恶意串通等形式打“假官司”谋取非法利益?针对这种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司法机关“亮剑”了。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机关查办民事虚假诉讼的指导性案例,这是最高检首次发布民事检察指导性案例。
据悉,2017年至2019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民事虚假诉讼案件5455件,其中2017年办理1920件,2018年办理2883件,2019年第一季度办理652件,上升趋势明显。根据统计数据,所办理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领域。在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3927件案件中,借款纠纷达2199件,占全部监督案件的56%,劳动合同纠纷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分别为474件和169件。
在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有的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骗取法院支付令,并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侵占国有资产;有的当事人伪造证据、虚构事实提起诉讼,骗取法院调解书以达到转移公司资产目的;有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捏造事实,利用虚假公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经过检察机关监督,这些案件已得到纠正,相关责任人也被追责处理。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 “发现难”“查证难”“监督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监督能力偏弱、监督手段不足等因素仍不同程度制约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更加突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问题导向,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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