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5月23日电(记者王晖)记者近日从天津市医保局获悉,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等20家自愿参与改革的三级医院将成为天津市首批DRG付费试点医院。
据了解,DRG付费是按照临床治疗相近、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的原则对住院病例进行分组,医保基金和患者个人按照同病组同费用原则,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的付费方式。
DRG付费是继按病种付费改革以后,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推行的又一项重大改革措施,与天津市现行对单一病种按病种付费相比,DRG付费基本实现对常见住院病种的全覆盖。
天津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将天津、北京、上海、深圳等30个城市纳入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天津将按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
据介绍,天津市医保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和天津市财政局等部门将从建立协调机制、夯实基础管理、完善DRG分组、确定付费标准、制定配套政策、完善医院管理等方面着手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DRG付费国家试点任务。
相关链接:
分娩镇痛试点医院首批名单近期公布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