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5月31日电(记者张紫赟)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共交通安全驾驶案,被告人孙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3月21日中午,孙某与朋友赵某饮酒后一同乘坐公交车。车辆行驶途中,孙某肆意辱骂其他乘客,多次用脚踹车窗及车门,并拦住车门不让乘客上车。在车辆行驶至界首市王集镇陈老庄北侧路段时,孙某挣脱朋友赵某的阻拦,突然上前抢夺司机手中方向盘及车辆变速杆。当时,公交车上载有数十名乘客,幸好司机紧急刹车,才避免发生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危害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链接:
分手后心生怨恨 海口一男子划伤前女友脸部被判刑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