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于5月31日宣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将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6月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政府在决定是否将某个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时,会综合考虑四方面因素:一是该实体是否存在针对中国实体实施封锁、断供或其他歧视性措施的行为;二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基于非商业目的,违背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三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中国企业或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四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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