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7日消息(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袁涛 记者傅巍)7日是端午节,也是2019年高考的第一天。海口公安交警在做好高考交通疏导和端午节交通安保工作的同时,严查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据悉,端午节当天,海口两名男子因醉酒驾驶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6日19时许,男子周某伟(34岁)在龙华区世贸西路某餐馆喝了四两左右白酒。饭后,周某伟独自驾驶车牌号为琼A682Z2白色丰田小汽车回家。22时许,周某伟行驶至龙华区文华路君华海逸酒店路段处等待红绿灯时犯困睡着,后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交警发现周某伟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8mg/100ml。随后,执勤交警将周某伟带至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对其血液进行鉴定,证实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9mg/100ml。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周某伟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
无独有偶,6日21时许,男子黎某熊(57岁)饮酒后从龙昆南路某酒店出来,驾驶车牌号为琼AE7779小轿车载其朋友去往龙华区玉沙路某酒店。21时50分左右,当黎某熊驾车途经玉沙路椰海大酒店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执勤交警发现黎某熊有酒驾嫌疑,于是当场依法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验结果为169mg/100ml。随后,执勤交警依法将黎某熊带至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对其血样进行检验。经鉴定,证实黎某熊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3mg/100ml。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认定黎某熊的行为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
7日,针对周某伟、黎某熊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海口公安交警依法对二人进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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