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庚等3名男子为人购买毒品,层层加价从中赚钱。6月5日上午,海口龙华区法院当庭判处李某庚等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的刑罚。宣判后,3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2019年2月15日15时许,购毒人员谭某用手机微信与李某庚购买冰毒,并通过微信转账2000元给李某庚。李某庚又以1600元向张某任购买毒品,张某任收到钱后让李某庚直接联王某,张某任将1500元微信转给王某,从中获利100元。王某以1300元购买一包病毒后,于当日下午4点多交给李某庚,获利200元。2月19日16时,民警在李某庚家中将其抓获。随后,张某任、王某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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