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地制宜因村施策 助推乡村景秀村美
海口全面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日前,海口市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已全面启动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据了解,海口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中,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为基础,深入开展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前,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中的2018年项目已完成进度的65%;2019年一期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批复,目前进入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2019年二期项目完成立项,目前正在可研阶段。
农村污水治理事关民生福祉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是指农村农户冲厕及公厕化粪池溢流污水、农户厨房污水、洗涤污水和庭院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村级排水管网、沟槽、预处理设施、终端处理设施和人工湿地的建设项目。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范围包括秀英区、美兰区、龙华区、琼山区,共涉及224个行政村,1922个自然村(不包含江东新区村庄数,江东新区由于规划调整,其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暂时放在后期进行考虑),分别为2018年项目、2019年一期项目和2019年二期项目。
“一村一策”因地制宜治理
2018年5月,省委办、省府办印发《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2020年滚动实施,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据了解,我市自我加压,力争到2019年底,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江东新区除外)。
根据2019年年底要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要求,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倒排工期,跟踪督办,要求代建单位对2018年、2019年一期、二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倒排,严格按照倒排工期加强跟踪督办,通过每日跟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问题,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现场检查与暗访,严格按照实际节点推进项目建设,对项目设计方案逾期等影响项目进度问题进行督办,对项目进展缓慢情况进行通报,全力推进项目加快建设。
“我市每个村庄位置、分布、人口密度情况各不相同,周边环境、用地选址沟通及尾水排放受纳水体情况也各不一样,项目针对各个村庄选用的收集处理模式因地制宜。”海口市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治理过程中优先考虑列入美丽乡村建设名录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流湖库周边、主要旅游景区点周边、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主要城镇周边(城镇规划建成区以外)等区域的村庄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同时,根据村庄具体情况选择一村一策,基本分为集中处理模式、分散处理模式、大集中+小分散模式、纳入镇区污水处理模式。
本项目分三个阶段实施,分别为2018年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19年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2019年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期)。其中,2018年项目在海口市17个行政村、117个自然村修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总投资约2.7亿元;2019年一期项目在海口市56个行政村、472个自然村修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总投资约9.35亿元;2019年二期项目在海口市152个行政村、1208个自然村修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总投资约36.9827亿元。
据了解,目前,2018年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进度的65%;2019年一期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批复,目前正在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2019年二期项目完成立项,目前正在可研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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