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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奖补贫困对象发展农业产业
当年家庭经营性纯收入4000元奖励1000元
龙华区近日出台《海口市龙华区贫困对象农业产业发展奖励工作实施方案》,对贫困对象家庭经营性纯收入当年达到4000元/户以上的,按1000元/户·年标准给予奖励。
据悉,龙华区将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审核贫困对象申领奖补资金材料,做到一户一档、精准核查,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效益。严格审核“奖补”资金,对通过隐瞒情况、欺骗、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以奖代补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并追回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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