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记者 庄晓珊 摄
6月19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日前印发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解读。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以“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为总目标,分四个阶段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到2021年底,社会保障卡可办理个人的各项政府公共服务管理业务,初步实现一卡通办。
第一阶段:出台“一卡通”相关立法并完成服务管理平台一期建设
2019年年底前,出台“一卡通”相关立法,初步建成“一卡通”软硬件支撑环境,完成“一卡通”服务管理平台一期建设,强化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服务管理功能,拓宽社会保障卡在城市交通、酒店住宿、就医服务、文化旅游、民政残联、公用事业等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应用。
第二阶段: 完成“一卡通”服务管理平台二期建设
2020年年底前,基本建成“一卡通”软硬件支撑环境,完成“一卡通”服务管理平台二期建设,完善“一卡通”服务管理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卡在财政惠民、公积金、教育、工会、志愿公益等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延伸应用。
第三阶段: 基本实现全省范围内线上线下应用一体化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2021年年底前,全面夯实“一卡通”服务管理体系,初步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工资发放、居民健康等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应用,探索推进部分业务全国范围内的跨地区通用模式,基本实现全省范围内线上线下应用一体化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第四阶段: 全面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2021年年后,持续深化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在各类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应用,全面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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