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9日消息(记者钟圆圆)19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南省考试局获悉,填报军队、公安、司法、消防以及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等需要进行面试的高等学校志愿且投档成绩达到报考学校面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或军检工作结束以后,各单位将在7月6日向省考试局提供所有参加面试或军检的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名单。
省考试局将在有军队、公安、司法等特殊志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各学校对考生的年龄、性别等要求,按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倍确定参加面试或军检的考生名单,各面试或军检单位根据考生名单组织开展面试或军检工作。面试或军检工作结束以后,各单位将在7月6日向省考试局提供所有参加面试或军检的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名单。
海南省考试局提醒,公安、司法、消防类院校的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由各招生高校分别商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省考试局提供面试场地,并对面试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面试点仍设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面试时间为7月1日。参加公安类院校面试合格的考生,于7月2日在省警校参加体能测试考核。
按照计划,6月30日,省考试局网站将公布入围参加军检考生名单;7月2日至7月5日,省军区招生办在海口市统一组织全省入围考生进行军检;7月4日,省考试局网站将公布初检合格考生名单,7月6日,公布考生最终军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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