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海南省文物局获悉,我省于近日正式公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这是海南自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首次划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据悉,此举对进一步加强全省文物保护、历史文脉传承与活化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海南日报记者从公布的文件中了解到,省政府对205处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保护范围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如位于海口市琼山区的汉唐时期珠崖岭城址,文件明确规定其保护范围为遗址东、西、南、北面距离20米内;位于儋州市中和镇的儋州故城,其保护范围除了故城城墙本体外,还包括了魁星塔、宁济庙、关岳庙等附属文物。对于古墓葬——位于海口市龙华区的海瑞墓,则规定其保护范围为北至滨濂路道路红线;南至滨濂南路往西延长线;西至丘海大道道路红线;东至海瑞后路道路红线。
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自2017年8月启动,通过建立市县联动、多部门协同、专家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经过近两年的努力,2019年3月,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向省政府提交最终划定成果,并经七届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要在该范围内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据省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科学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是做好文物保护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将有力保障文物安全及其环境风貌完整,依法规范和科学引导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活动,有利于妥善处理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为实现城乡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协调统一提供前提保障和基本依据。下一步,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还将积极推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纳入省“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在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多部门协同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和当地经济建设的关系,大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努力形成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文物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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