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6月29日电(记者邵鲁文)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山东日前发布《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制性地方标准。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郭大雷介绍,为实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山东省2013年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火电、钢铁、建材、锅炉、工业炉窑5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满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适应不断提高的污染治理要求的需要,山东近期对多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修订。此次修订发布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以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口密集区的公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采用分区分阶段的策略,通过环境目标倒逼企业转方式、调结构。依据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人口密度、环境承载能力3个因素,将山东全域划分为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不同区域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企业根据所在位置分区执行控制要求。
据悉,修订后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配合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排放管控等综合措施,到2020年,山东环境空气中PM2.5平均浓度将较2017年降低19%,有望达到49微克/立方米以下,能有效促进山东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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