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减排指标国家考核“成绩单”出炉,我省四项考核指标均达标。7月6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总量减排等7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年度考核目标全部完成,顺利达到“十三五”规划时序进度要求。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通报2018年环保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审核结果的函》,通报去年各省市区的总量减排、大气环境等各项指标国家考核“成绩”。通报指出,去年我省总量减排、大气环境质量等共7项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全部达到年度目标任务。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38.0%、11.6%、2.16%和5.22%,重点工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减少了0.7万吨、0.9万吨、0.64万吨和0.11万吨,全部达到了总量减排指标考核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是总量减排指标国家考核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其中,二氧化硫主要来源于煤炭燃烧和其他含硫原料的加工;氮氧化物主要来源于燃烧和汽车行驶过程的排放;化学需氧量是水体有机污染的一项重要指标;氨氮是无机营养盐的一种,含量过高可导致水体富营养化。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继续以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为目标,不折不扣的完成和落实国家各项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任务,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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