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盛贤景园小区
“房产证迟迟没办好 开发商急着卖停车位”
业主:停车位是回迁房的配套设施,开发商售卖行为不合理 开发商:销售停车位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房产证正在走流程
开发商所售的停车位
日前,海口市盛贤景园小区业主向本报反映,小区于2017年1月1日交房,但是业主们一直未拿到房产证,而开发商现在却急着兜售停车位,声称因停车位数量有限,被征收户需预先到指定地点登记,才能享有停车位的优先选购权。开发商表示,他们销售小区的独立产权车位,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并出示相关部门公函文件。
【业主】
“入住两年多没拿到房产证,开发商急着卖停车位”
该小区业主蒙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属于美兰区上贤(沙亮)棚改项目回迁房。7月5日,开发商(海南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小区张贴通告,要求业主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意向购车位,在7月13日参加车位选购时,可优先选购停车位。
“停车位是棚改项目回迁房的配套设施,现在怎么变成开发商获利的商品了?而且为什么交房时不卖,现在市场价高了才卖?”蒙先生表示,小区于2017年1月1日交房,但业主们至今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而开发商现在却急着兜售车位,如果钱交了,车位的产权证不知何时才能拿到。该小区一位业主认为,开发商这样的做法欠妥,对业主不公平,一个停车位售价高达13.6万元,远远高出他们被征用地的补偿价格。“我们小区12栋1800多户业主,地下车位数量616个,如果卖掉了,还有三分之二的业主无车位可停,会引发很多矛盾。”该业主说。
【回应】
统一售价13.6万元,销售行为已得到有关部门批准
7月8日上午,记者在盛贤景园小区1栋1-101号铺面看到,2名工作人员在办理停车位选购登记。“现在先办理意向购车位登记,每个产权车位统一售价13.6万元,7月13日选车位,14日前交钱。”该工作人员说。其中一位工作人员拿出相关公函给记者看,并表示该小区销售的车位,已经美兰区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局批准。
开发商方工作人员唐女士说:“小区有616个产权车位,先登记的可以有优先选择权,办理车位产权证后,可以进行买卖交易。”当记者询问盛贤景园小区的房产证和车位产权证何时可以办下来时,唐女士表示,现在在走流程,如果顺利的话,明年一季度可以同时拿到房产证和车位产权证。
记者了解到,6月11日,美兰区人民政府发来复函,同意开发商按13.6万元价格销售地下停车位。6月27日,美兰区房屋征收局复函表示,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盛贤景园小区停车位权属归开发商所有,可依法销售停车场给指定被征收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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