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6日消息(记者李万内 特约记者刘伟)近日,在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中,有群众反映称:海口市海榆中线旁的昌旺村昌旺水库大坝旁有2个10多亩的鱼塘,养鱼养鸭产生污水,污染到附近的农田。接到反映后,龙华区相关负责人迅速带队赴现场调查处理。
遵谭镇政府、镇国土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负责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的两个池塘为天然形成,非人工偷挖,不存在破坏农田资源的问题,不存在从水库引水的问题。该处为村集体土地,林某某、王某某二人占用集体土地在该处养殖家鸭约70只,未养殖鱼类。现场有鸭粪、饲料,有异味发出。
据调查,两个池塘均未对外排水,未发现存在污染周边农田的问题。对两养殖户占用池塘养殖的情况,龙华区已现场要求养殖户林某某、王某某二人立即在该处停止养殖。目前,养殖户林某某、王某某二人已将养殖的家鸭及现场的养殖设施全部清理。
相关链接:
海南各市县各部门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海南省工作动员会精神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海南省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