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治污设施成了摆设 海口一食品厂被责令停产整改
在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中,有群众反映称“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一食品加工厂生产废水经过沉淀池后直接排至南渡江,无排污许可证,锅炉废气未进行处理直接排放”。目前该食品厂已停产,待调查检测得出结果,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将依法依规对该厂进行处理。
接到办件后,美兰区相关部门立即到现场调查。经核实,灵山镇多善村复兴食品厂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在中午、夜间休息时间生产作业。该厂生产污水沉淀池有污水溢流现象,除尘废水池有一个10厘米的预留口,涉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该厂锅炉废气经水幕除尘处理后通过烟道高空排放,烟道未预留监测采样孔,涉嫌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
根据相关规定,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对复兴食品厂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以及“超标排放”的行为立案调查,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并于7月30日前改造烟道设置监测采样孔,封堵水幕除尘池排水口。撤销其办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并要求尽快补办环保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善之前不能恢复生产。同时,委托海南海沁天诚文昌分公司对该厂生产污水采样检测,锅炉排烟管道改造完成后再对其锅炉废气进行检测。
相关链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口市移交第12批群众举报件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移交海南省第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已依法办结23件 正在办理45件
海南白沙迅速核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办件 木材厂噪音扰民被责令整改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