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口市移交第17批群众举报件18件。其中,污染类型涉及大气污染7件、噪音污染5件、水污染5件、其他1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批移交海口市的群众举报件共计18件(来电件13件,信件5件),含重点件1件,另有配合其他市县协办件50件(不计入海口市案件数)。从污染类型来看,主要反映了大气、噪音、水等环境问题。反映问题区域涉及美兰区、秀英区、琼山区、龙华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涉及单位包括美兰区政府、秀英区政府、琼山区政府、龙华区政府、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市科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海口公交集团、海口市水务集团等。
截至7月3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海南移交17批群众举报件,累计1875件,含重点件152件。其中,海口市累计主办件293件(来电件175件,信件118件),含重点件28件,另有配合其他市县协办件共619件(不计入海口市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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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向海南移交第17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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