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放假,员工放假,安全监管也跟着“放假”,这种现象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少见,对于安全监管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很有可能为一场安全事故埋下祸根。安全生产永无“假期”,对其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必须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夏季高温,往往是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易发多发时段,其中又以8月份尤为集中。应急管理部统计显示,近10年来,每年全国发生在8月份的重特大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位列12个月份中的第二位、第一位。
为何8月份成为安全事故高发期?有“天灾”的原因。夏季多雨,会造成泥石流冲毁施工工地和营区;多台风,可能会导致大型机械倾覆或者高空坠物;高温高湿,容易引起危险化学品发生反应进而产生爆炸、火灾等。更有“人祸”因素:每年7月份、8月份多为休假期,一些地方和企业的安全意识也随着假期的到来变得麻木,在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暴露出一系列的问题。
前几日,全国化工行业执法检查工作组来到天津武清区一家涂料企业检查,发现该企业在停产期间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松懈。当检查人员询问企业负责人是否在岗时,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表示,企业负责人放假回家了,公司没有业务也放假了。检察人员进而发现,该企业多日之内的安全巡查记录竟然为空白。可以想象,一旦发生突发状况,这家企业是无法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的。
企业放假,员工放假,安全监管也跟着“放假”,这种现象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少见,对于安全监管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很有可能为一场安全事故埋下祸根。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在企业的生产车间,我们总能看到类似的话语。然而,说是一回事,能否做好是另一回事。从安全监管角度来讲,虽然不能抵挡“天灾”,但是“人祸”还是可以遏制的。因为,安全事故往往都是有迹可循的。去年河北盛华化工“11·28”事故,起因就是氯乙烯泄漏扩散至厂外区域,遇火源发生爆燃,造成24人死亡。今年7月份,国务院安委办危化品重点县第一轮专家指导服务组在深入全国209家企业调查后,发现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与河北盛华化工“11·28”爆燃事故同样的风险外溢等重大风险。
一次次惨痛的教训仍不能唤醒某些企业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觉得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叫事故。我国《安全生产法》突出“重典治乱”,从严查处责任事故。但一些地方在日常监管中,对暴露出问题却屡教不改者的执法力度依然有待加强。当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夺去,一阵阵欢声笑语被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淹没……试问,有什么事情能比人的生命更为重要呢?又有什么理由可以让人忽略安全生产呢?
安全生产永无“假期”,对其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必须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相信如果生产环节上每一名员工都按照规定程序作业,监管人员严格每项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死角、不忽略任何一个安全隐患,很多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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