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百度百科定义为“废弃无用或肮脏破烂之物”,引申为失去价值或有不良作用的人或物。人们潜意识中,“丢垃圾”是极其轻松且无需付出代价的一件事。如今,垃圾分类的开展,要给“垃圾”正名了:垃圾不全是无用之物,“变废为宝”的理念将深入人心。今后,丢垃圾是一项技术活,不仅不能随意丢,还要十分用心,丢得不好或不对可能要面临处罚。
任何一项政策的推行都要经过一个自愿-强制-自觉的过程,期间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制约。垃圾分类事关男女老少,每位居民从有意为之到习惯成自然,靠居民长期自觉自律,也离不开法律的约束。推广全民垃圾分类,在宣传倡导的同时,需将其纳入法治的框架,完善和制定各项法律法规,如其他法律条文一般,成为市民群众日常遵守的“底线”;同时,奖罚分明能督促更多人自觉、主动加入垃圾分类行列,久而久之,垃圾分类就会润物细无声般地渗透进人们的习惯,成为和吃饭睡觉一样的日常生活一部分。
在日本,垃圾分类已成为一种生活态度,在长达几十年的推广中,完备细致的法律法规和各类指南功不可没;在德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达8000余部,如果垃圾分类不到位,个人和企业将受到巨额罚款,且信誉会受到影响。总之,在德国扔垃圾要付钱,扔得不正确要罚钱。
我国2000年已在北京、上海等8地试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近20年过去了,效果却不理想,原因之一就是奖罚不分明。法律法规的缺位对不认真履行垃圾分类的市民和单位形不成震慑,使得认真实施垃圾分类的市民分类成果成为徒劳,影响了继续进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7月1日起正式实施,率先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在这方面,海口也迈出关键一步,《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去年11月1日实施,为市民和单位开展垃圾分类提供了遵循,明确市区人民政府要对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管理不善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无规矩不成方圆,今年底,海口将全面推广垃圾分类,并根据实施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执行层面的监管,切实做到激励公平、奖罚分明,促成市民群众好习惯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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