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20日消息(见习记者陈亮嘉)8月20日,海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了《海南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制定了多项措施以求高质量完成海南省2019年高职扩招1.5万人任务。
《方案》要求各院校深入挖潜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在院校开展职业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各院校要加强与现有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机构合作,加大残疾学生培养力度,让更多残疾人接受适合的高等职业教育。
在就业方面,《方案》要求多部门联动做好就业服务,特别是大旅游、大健康、学前教育、养老护理等在海南就业市场需求量大的专业,针对重点行业领域人才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就业市场,提高人才培养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外,《方案》还明确提出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为更多青年凭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提供舞台。
海南也将于近期组织高职院校开展一次对口单独考试补报名工作,对象包括中职毕业生、往届高中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等;并于10月份再增加一次对口单独考试补报名。对8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可在2019年秋季入学;对10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
对于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由省考试局统一组织“文化素质”考试,各招生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方式;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招生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方式;获得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职往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入学;前期已被高职院校录取(含预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方案》中也规定了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各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对从2019年起参加海南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具有海南户籍或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以及从2019年起就读海南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省财政第一学年给予每生5000元的学费补助,完成学业并获取毕业证书后再给予每生5000元学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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