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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11日,海口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2019年中秋国庆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履职,强化监督执纪,确保我市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针对“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通知》重申“八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违规公款购买、发放以及收送月饼、名贵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各类电子礼品;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与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起来,主动履职,正风肃纪,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践行“两个维护”。要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近期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早警示、早提醒、早打招呼,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盯住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突出问题。“两节”前集中约谈提醒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少数,灵活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以及对巡视巡察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回访抽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无视党的纪律规矩,不知止、不收敛,节日期间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一律严查快办,严肃追究责任;对典型问题实行“一案双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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