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12日消息(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 记者傅巍)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口交警支队了解到,近日,该支队组织警力针对无证驾驶、“失驾”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9月7日至9月12日,连续查获5起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其中,3名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吊销和暂扣期间,仍心存侥幸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于“失驾”行为,另外2名驾驶人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最终,5名驾驶人均被交警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5日。
无证驾驶人邓某桑及其车辆。(海口交警供图)
9月7日,海口交警在红城湖路延长线设卡执勤,在对一辆车牌号为琼DP**00的黑色丰田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邓某桑未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于是将其传唤至交警支队办案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核查,琼DP**00小轿车驾驶人邓某桑(男,22岁)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民警对邓某桑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500元罚款的处罚,并处行政拘留15日。
无证驾驶人吴某飞及其车辆。(海口交警供图)
9月11日,海口交警在海秀中路设卡整治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琼CD**38的两轮摩托车,该车驾驶人吴某飞涉嫌无证驾驶。民警将其带至交警支队办案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核查,该车驾驶人吴某飞(男,51岁)并不具备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对吴某飞处以1500元罚款的处罚,并处行政拘留15日。
“失驾”驾驶人蔡某辉及其车辆。(海口交警供图)
9月11日,海口交警在高登东路设卡执勤,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琼AY**02的黑色丰田牌小轿车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于是依法将其带至交警支队办案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核查,该车驾驶人蔡某辉(男,33岁),曾于2015年因吸毒被依法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失驾”状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针对蔡某辉在驾驶证被注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500元罚款的处罚,并处行政拘留15日。
“失驾”驾驶人伍某国及其车辆。(海口交警供图)
9月12日,海口交警分别在海盛路与华信路查获两起“失驾”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伍某国(男,47岁)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黄某(男,50岁)则是因酒后驾驶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两人均属于“失驾”状态,但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海口交警当日分别将两名违法驾驶人一举查获。执勤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对伍某国和黄某处以罚款1500元和500元的处罚,并处行政拘留15日。
“失驾”驾驶人黄某及其车辆。(海口交警供图)
海口交警提示,“失驾”、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大,请切勿心存侥幸驾驶车辆,以身试法。否则,一旦查获将被依法严厉处罚。
法律链接:
一、什么是“失驾”
“失驾”是指当事人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注销、吊销而丧失驾驶资格,在此法定期间驾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通俗来说,“失驾”是指原先具备驾驶资格,因某种法定事由而被禁止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失驾”者通常抱着侥幸心理,且对自己的驾驶技术较自信,从而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二、“失驾”的处罚规定:
1、驾驶人在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1500元罚款的处罚,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驾驶证在被依法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记6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
3、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被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100元罚款的处罚;
4、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100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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