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纪委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例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保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9月20日,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东方市东河镇党委书记张维新等人在扶贫公共工程实施过程中违规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等问题
2016年10月,东方市板桥镇时任党委书记林某舜(已另案处理)组织召开镇党政班子会议,提议将本应作为一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的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拆分为5个标段进行邀标,规避公开招标程序,参加会议的板桥镇时任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维新和时任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符林红均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同年12月,在明知项目被违规拆分的情况下,符林红作为项目分管领导对已被拆分的项目组织开标,张维新代表板桥镇政府与中标公司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此外,符林红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收受项目承建方负责人3000元礼金及礼品。2019年7月,张维新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符林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涉案款物已折合人民币进行收缴。
二、定安县新竹镇卜效村委会副主任梁昌明挪用扶贫产业项目资金问题
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期间,梁昌明利用担任昌明合作社理事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合作社灵芝鸡扶贫产业项目资金累计约6.4万元,用于个人花销,组织初核期间已全部退还。2019年7月,梁昌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三、澄迈县仁兴镇美厚村委会仁坡村一组组长王瑞国违规使用亲属“一卡通”虚报冒领种粮补贴问题
2009年至2015年期间,王瑞国在统计上报种粮面积的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其女儿的名义虚报了6.6亩种粮面积,并以其女儿的名义办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私自保管使用,虚报冒领种粮补贴款共计6523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2019年6月,王瑞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省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警醒,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进一步增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以“一天当三天用”的苦干实干,扎实推动我省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
通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夺取全面胜利还要继续付出艰苦努力。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贯彻省委省政府“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部署要求,以“一鼓作气、背水一战”的决心,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坚决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扶贫物资采购、公共工程、产业项目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四个领域突出问题,出重拳、下重手,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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