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2日消息(记者伍凤妹 通讯员王颖 摄影报道)22日上午,海南高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雷霆风暴”第七号集中公开宣判特别行动整体情况,以及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进展。其中,截至10月22日,全省法院共判处财产刑4684.68万元人民币。
发布会现场。伍凤妹 摄
此次特别行动,有17家法院分别进行公开宣判,共27宗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00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十一个月至二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海口市琼山区甲子派出所原副所长邢增能、屯昌县屯城派出所原所长李正茂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有期徒刑五年。
据悉,截至2019年10月22日,全省法院共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和恶势力犯罪案件333件2060人,“保护伞”犯罪案件13件15人;审结的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42人,重刑率 33.43%,判处财产刑4684.68万元(不包括涉案财物的处理);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00条188人,移送86条141人,摸排“保护伞”线索145条153人,移送142件150人,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5条。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海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光琼在发布会上指出,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全面进入爬坡攻坚的新阶段,全省法院将始终严格依法办案,不枉不纵,对黑恶势力打准打深打透,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打财断血,坚决防范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同时注意充分保护与案件无关联的合法财产所有人的产权;进一步加强“打伞破网”工作力度,深挖彻查,从严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着力点,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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