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3日消息(通讯员王娇 记者伍凤妹)近日,美兰法院依法对海口公安边防支队美兰边防大队东营派出所原所长、海口公安边防支队原参谋长王赛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已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4.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了解,2013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被告人王赛在担任海口公安边防支队东营边防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治安管理、纠纷处理、涉警事务等方面给予关照,先后多次单独收受或与他人共同收受甘波、张某某、颜某某、吴某等7人钱财,非法获利人民币64.5万元。其中,2017年春节前后,王赛为以甘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涉警事务方面给予关照,收受现金共计50万元。
2018年12月18日,被告人王赛向纪委投案,并将违法所得人民币64.5万元全部退出。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海口公安边防支队东营边防派出所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中单独收受钱财人民币56.5万元,伙同他人共计收受钱财人民币12万元并获利人民币8万元,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64.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因王赛在立案前主动交代全部受贿事实并全额退出赃款,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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