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8日消息(记者伍凤妹 摄影报道)以暴力手段为依托,非法控制海口桂林洋高山村一带的土方、地材等供应工程,并通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行为攫取一千余万元的非法经济利益,用于供养组织成员……2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林某新等15人涉黑犯罪一案在海口中院公开宣判。
宣判现场。伍凤妹 摄
宣判现场。伍凤妹 摄
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采矿罪等8个罪名,判处主犯林某新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组织其余成员均被分别判处3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已查封、冻结、扣押的在案财产,涉及罚金刑、没收财产中的现金13850元及银行账户中的存款319416.04元,由人民法院执行;其他财产由查封、冻结、扣押机关依法执行。
主犯林某新当场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决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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