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31日消息(见习记者陈捷)8月1日起,海口将对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包括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街道实行强制垃圾分类。对此,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整理了50个垃圾分类相关的问题和答案,快一起来看看吧!
垃圾分类50问
1、为什么要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海口市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高达3700多吨,“垃圾围城”的困境对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形成了巨大的挑战。如果处置不当,就会造成环境污染、疾病传播、空气污染和水体污染,引起动物误食。垃圾分类能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减轻垃圾末端处置的压力。
2、海口市垃圾分类的实施范围?
2020年8月1日起,对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试点街道实行强制垃圾分类;2020年10月1日起对所有区域开展强制垃圾分类。
3、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是谁?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收集点的相应收集容器内,不得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
4、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责任人是哪些?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为《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所明确的各区域垃圾分类责任人。
(一)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由管理单位负责;
(二)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域,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业主自行管理的居住区域,由业主委员会负责;
(三)未实行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属于城市居住区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负责,属于农村居住区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
(四)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公共水域等公共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
(五)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港口、码头、船舶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也可以由其另行确定并向责任区域公示;跨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也可以由其另行确定并向责任区域公示。
5、海口市的生活垃圾分为哪几类?
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含餐厨废弃物、果蔬垃圾等)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
6、生活垃圾处理的四大环节是什么?
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7、有害垃圾有哪些?
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8、有害垃圾为什么要分类?
未分类垃圾中的有害成分会污染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甚至通过食物链,影响人的健康。
9、有害垃圾的投放要求是什么?
分类投放有害垃圾时,应注意轻放。其中:废灯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废弃药品宜连带包装一并投放;杀虫剂等压力罐装容器,应排空内容物后投放;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携带至有害垃圾投放点妥善投放。
10、可回收垃圾包括哪些?
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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