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日消息(通讯员罗凤灵 李雪刚 记者伍凤妹)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昌武等人涉黑犯罪一案依法进行一审宣判。组织、领导者杨昌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8宗罪,数罪并罚,一审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两名组织、领导者杨健传、杨昌运分别获刑23年、22年,其余8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4个月至19年不等有期徒刑。
庭审现场。赵赛 摄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以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妨害公务、串通投标、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滥伐林木、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牟取巨额经济利益,非法敛财达1.26亿余元,用于支持组织的运行、发展、壮大。该组织以杨昌武、杨健传、杨昌运为首,组织成员固定,层级分明,人数众多,宗族势力庞大,在琼海市长坡地区盘踞20余年,长期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并暴力抗法,共造成6人轻伤、1人轻微伤,给长坡地区的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惧,致使受害群众不敢报案。为寻求非法保护,该组织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导致该组织在琼海市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长期未被打击处理,严重干扰、破坏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经营、生活秩序。
该案的依法审判,严厉打击了该组织长期欺压长坡地区群众的嚣张气焰,铲除了该组织的经济基础,维护了当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琼海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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