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早高峰期间,记者航拍海府路,各类车辆“各行其道”,公交车在公交专用道上行驶通畅。
开栏的话
规范文明行为,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海南自由贸易港文明形象、增强海南自由贸易港意识的客观要求。2020年9月30日,海南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宣传报道工作,即日起推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维护自贸港文明形象》专栏,报道我市各部门、各区在文明行为养成方面的经验做法,曝光不文明行为,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敬请关注。
海口人民公园附近的公交车站,乘客正排队有序上下车。
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维护自贸港文明形象
2021年1月1日起,《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共六章五十五条,阐述了文明行为规范、鼓励与促进的文明行为、文明行为的实施与保障、不文明行为治理等内容。《条例》实施后,将为公民素质提升和社会文明进步,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对维护公共秩序及环境卫生、文明健康生活、维护社区文明、文明旅游、文明就医等方面给予了指引。时值《条例》即将施行之际,记者走访海口街头,了解市民的文明行为情况如何、市民对《条例》是否已经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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