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园附近商场门前干净整洁。
聚焦热点
维护自贸港文明形象
聚焦海南特点和社会热点,科学确定文明行为规范是《条例》的一大亮点。
为突出海南自由贸易港文明形象,《条例》明确提出,公民应当增强海南自由贸易港意识,维护海南自由贸易港文明形象,注重国际交往文明礼仪。针对海南的生态环境,《条例》规定,公民不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不向海洋、江河及其沿岸倾倒废弃物,不踩踏珊瑚礁、红树林等。
《条例》第十一条“公民应当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中,明确指出公民应在公共场所着装整洁得体,言行举止文明,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控制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音量等。其中,禁止在我省公共海滩、公共浴场裸晒、裸泳一项,将填补我国该领域立法的空白。
今年年初,突如其来的疫情,对公共卫生安全、全民生活方式带来了重大挑战。《条例》第十四条倡导,公民应当文明用餐,在公共场所使用公筷公勺;不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咳嗽、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疾病时自觉佩戴口罩。
文明是一座城市最好的名片,规范的行为秩序更是城市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每个市民既是文明建设的直接参与者,也是城市文明的最终受益者。《条例》的实施,将使椰城大地更加美丽,真正成为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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