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7日消息(记者陈家煜)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因生产的什锦酱所含甜蜜素不合格,海口美兰鑫海之星酱料厂被罚没5万余元。
据了解,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9月25日启动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并采取及时送达检验报告、现场调查以及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等措施。经查,海口美兰鑫海之星酱料厂生产2020-08-25批次的什锦酱63瓶,成本价2.5元/瓶,出厂价格3元/瓶,货值金额189元,违法所得31.5元。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发布召回公告。此外,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立即整改。
该企业召回的产品数量为18瓶。经检验,海口美兰鑫海之星酱料厂生产的什锦酱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市市场监管局给予该公司罚款50100元,没收违法所得31.5元,罚没款共计50131.5元的处罚。
据悉,海口美兰鑫海之星酱料厂排查原因时认为,在生产“什锦酱”时,因员工操作失误,重复称量,导致添加过量的甜蜜素。该厂承诺将在今后的生产中将严格按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把控产品质量,对每批次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才出厂,确保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