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4日消息(通讯员马润娇 记者伍凤妹)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涉9项罪名24宗犯罪事实,23日,海南一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陈怀安为首的恶势力集团犯罪一案。
海南陈怀安等22人涉恶案一审开庭。杨斌 摄
该案涉及被告人22人,其中17名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人数众多,在琼海市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指控该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等9项罪名24宗违法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2年以来,被告人陈怀安和陈壮(在逃)纠集被告人彭海江、程飞、蔡兴虚等17名固定成员,形成组织相对严密、分工相对明确的以陈怀安、陈壮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了牟取非法利益,2002年至2019年期间,在陈怀安、陈壮的指挥下,长期在琼海市会山镇东太地区、龙江镇蒙养地区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采矿、开设赌场和破坏蒙养村委会选举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干扰、破坏了东太地区、蒙养地区人民群众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困扰。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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