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儋州市公安局侦破了叶竹犯罪集团的其他犯罪事实,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彭剑、唐晋豪、曾小扬、段蓉芳、张彬彬、杨飞、秦小林、李涛、王勇、类延定等3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执行逮捕。为了给该犯罪集团其他犯罪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自通告发布至2021年1月20日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了解,此次敦促该犯罪集团犯罪人员及在逃犯罪嫌疑人,包含在叶竹等人的组织、策划、指挥下,从事或协助该犯罪集团从事违法犯罪的人员。
犯罪人员可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的,或者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或者有关组织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罪行的,视为自动投案。此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儋州警方表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如投案自首,可与儋州公安局周警官13876091646、秦警官13876430598联系。或是采取电子投递方式。
电子邮箱:dzga_110@163.com;
邮寄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伏波东路116号儋州市公安局A1401室(儋州市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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